陈伯达(1904-1989) : 福建惠安人。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。1937年到延安,曾在中共中央宣传部、中央军委、中央秘书处工作。建国后,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、《红旗》杂志总编辑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。因积极参与林彪反党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,1973年被中共中央永远开除党籍,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。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。1988年10月刑满释放。著有《中国四大家族》、《人民公敌蒋介石》等。
陈伯达陈伯达(1904年10月-1989年9月20日),原名陈建相,字仲顺,福建泉州惠安人。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,毛泽东政治秘书,是林彪、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。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同年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。1930年回国后,先后在北平中国大学、延安中共中央党校、马列学院任教,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、军委、中央秘书处、中央政治研究室等机构工作。1969年中共九大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委员。1970年,他在庐山会议上被毛泽东点名批判,后被开除党籍。1981年1月,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。1981年8月获准保外就医,1988年10月刑满释放。1989年9月20日逝世,年85岁。著有《中国四大家族》、《窃国大盗袁世凯》、《人民公敌蒋介石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