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除或减轻罪犯的刑罚。包括大赦、特赦和减刑。
赦免 (法律名词)赦免,是指免除或减轻罪犯的罪责或刑罚。它是中国封建时代的一种刑法措施,在史籍中早有记载。赦免是政府给予一个特定团体的囚犯或特定类别的囚犯的免罪,权威性的法律词典《布莱克法律词典》解释“赦免”:政府给予一个特定团体的囚犯或特定类别的囚犯的免罪。赦免分为大赦和特赦。大赦适用范围广泛,可以免除刑罚的执行,也可以免除刑事追诉,即同时消除刑和罪,被赦免之罪不能作为刑事前科和累犯的理由。特赦范围小,仅免除特定人的刑,不免其罪。赦免能调解社会矛盾,有时是政治博弈的结果,需考虑社会和人文因素。【概述图片】参考资料
免除罪犯应得的刑罚。
《史记.卷一一八.淮南王传》:「赦免罪人,死罪十八人,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。」《三国演义.第二回》:「刘虞表奏刘备大功,朝廷赦免鞭督邮之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