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唆使别人打官司﹐借以从中取利的恶棍。
讼棍讼棍,指旧社会唆使别人打官司自己从中取利的人,在英语中指卑鄙的、吹毛求疵的、不讲道德的律师。在现代社会,人们通常将通过不合法,不道德手段,只为追求个人金钱和权力欲望,披着法律外衣的律师也成为讼棍。
挑唆讼事,从中取利的人。《儒林外史.第四○回》:「沈大年又补了一张呈子,知县大怒,说他是个刁健讼棍。」《福惠全书.卷一一.刑名部.词讼》:「更有一种教唆讼棍,心实虎狼,迹同鬼域,原无恒业,专哄平人告状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