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国民党统治时期推行的保甲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。十户为甲﹐十甲为保﹐若干保为联保。迫使人民以五户联合出具联保连坐切结﹐互相担保﹐互相监视。
2.旧时有关银钱债务的保人﹐每列两人为保﹐亦名联保。
联保“联保”是按照“住户相邻、邻里守望”的原则,以十户为单位,将住房相邻的居民组成联保单元,并由村民推选出联保户长,负责联保单元成员的分工和日常联络等工作,签订协议,规定十户之间守望互助,看家护院,集群防群治、禁毒帮教、纠纷调解、普法宣传、流动人员管理、是传统文化与现代精神结合的产物
联合保险。
如:「国内的保险公司对于金额庞大的保险,大多采取联保方式,以保障客户的权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