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继承先人之事业。
继业继业宋峨嵋山牛心寺住持,俗姓王,耀州(今陕西铜州市耀州区)人,原为东京天寿院僧。宋初太祖欲继唐时西天求法之盛举,乃大规模遣僧往印度求法。乾德二年(964年)遣继业等共三百人往西天求法。
继承先人的事业。《三国志.卷二八.魏书.邓艾传》:「去卑功显前朝,而子不继业,宜加其子显号,使居鴈门。」《红楼梦.第五回》:「子孙虽多,竟无一个可以继业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