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未成年的雇工。
童工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。各国法律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不一。在中国,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。法律严禁使用童工,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,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,并在工作时间、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。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,童工被大量使用,给儿童带来深重的灾难。经过工人阶级的长期斗争,并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,雇佣童工的现象才逐渐减少。各国一般都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法律。
年龄幼小的劳动者。我国工厂法规定十四岁以上,未满十六岁者为童工,其工作时间必少于成年工人,为保护其安全,禁止在矿场以及有危险性或有毒质的场所工作,只准从事轻便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