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古代国家按官品分给官吏以充俸禄的田地。
禄田汉以后历朝皇帝以公田拨给在职官吏,以田中产物作为官吏任官的薪俸,称禄田或职田,官吏去职时将田地退还给政府;有时皇帝将公田赏赐给官吏作为私产,是勋田或赐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