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解
1.法律名词。对查明案件事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等。
网络解释
物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。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,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。例如犯罪使用的工具,犯罪时遗留的各种痕迹(血迹、指纹等),查获的赃款赃物以及其他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。
详解
法律上具有证据作用的物品。
如:「人证、物证俱在,你还有什么话说?」
造句
- 1、在人证物证俱备的情况下,他还矢口否认从保险柜中窃走了巨额现金。
- 2、在人证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,他迫不得已交待了事实真相。
- 3、虽然人证物证俱在,他还是矢口狡赖。
- 4、由于人证、物证俱在,他只有哑口无言,承认犯行。
- 5、当公安干警把人证、物证都摆到他面前时,他方寸已乱,低下头来。
- 6、这件古老的证物证明了伯多禄的遗体就在这个墓地。
- 7、明察秋毫的监识人员总能利用微物证据,找到破案线索。
- 8、明察秋毫的鑑识人员总能利用微物证据,找到破案线索。
- 9、这个案件的重要物证已经被典押到了实验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