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国与国之间外交往来的文书。用来表明自己的立场、态度或通知对方某些事项。照会有两种:(1)正式照会,由外交部长、大使等外交代表签名发出,用第一人称书写,不盖机关章。用于重大事项的通知、交涉或表示重要的外交礼仪等。(2)普通照会,由外交部或大使馆签发,用第三人称书写,盖机关章,但不签名。用于一般交涉和事务。
②指递交照会。
照会照会(diplomatic note)是指国际间交往的书信形式,是对外交涉和礼仪往来的一种重要手段。照会的使用及其内容体现国家的立场,涉及国家关系,必须慎重对待。即使是一件纯属事务性的照会,如果格式、行文不符合常规,也可能会引起收件人误解,产生不良后果。另一方面,照会处理要及时,签收或拒收、答复或不予置理、及时办理或拖延,都是一种政治态度。一般情况下,除了某些纯属周知性照会,均应以相应的方式答复、答谢对方。
通知、知会。
《儒林外史.第一九回》:「匡超人递个眼色与他,那童生是照会定了的,使不归号,悄悄站在黑影里。」
核对审察。
《宋史.卷九三.河渠志三》:「访闻先朝水官孙民先,元祐六年水官贾种民各有河议,乞取索照会。」
执照、凭证。
《恨海.第七回》:「你这里有甚么贵重东西?要到那里去?你说了,兵头给你照会,送你出境。」
察照知会。指外交部对外国使节,或是各省长官对外国领事所递交的一种外交文书。亦即一国政府将彼此相关的某一事件的意见通知另一国政府。
也称为「通牒」、「外交照会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