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打﹐击打。
殴打 (法律名词)殴打,一词出现在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,但是条文中并没有描述“殴打”的含义。殴打 (汉语词语)殴打(ōu dǎ),【英译】[beat up;hit],打,指用手或手拿某些东西猛打。
击、打。元.杨梓《敬德不伏老.第一折》:「你本是开国元勋,论汗马位列三公,今日赴宴不遵令,却用拳殴打道宗。」《初刻拍案惊奇.卷三三》:「殴打平人,因而致死者抵命。」也作「殴击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