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古代"历数"有所谓"百刻"法,众说不同。其一说是:把一日(十二时)定为一百刻(每刻六十分,百刻是六千分),这样,每个时辰为五百分,即八刻零二十分。这二十分平均分为两个微刻,前一个称"初初",后一个称"正初"。参阅明王逵《蠡海集.历数类》。
正初正初,读音zhèng chū,汉语词语,指古代历数有所谓百刻法,众说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