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店家﹑医家与艺人等挂在门前标明名号与经营内容等的牌子。
2.比喻骗人的幌子。
招牌招牌是指挂在商店门前作为标志的牌子,主要用来指示店铺的名称和记号,可称为店标,可有竖招、横招或是在门前牌坊上横题字号,或在屋檐下悬置巨匾,或将字横向镶于建筑物上;坐标是设置在店铺门前柜台上的招牌,明代以前坐地式招牌较为常见;墙招是店墙上书写本店的经营范围和类别。如今招牌也被人们用来比喻骗人的幌子。
商店机构作为标识的牌子。
宋.张任国〈柳梢青.挂起招牌〉词:「挂起招牌,一声喝采,旧店新开。」《文明小史.第一九回》:「下车进去,见一家大门上挂著一块黑底金字的招裨,上写著『保国强种不缠足会』八个大字。」
演艺人员或团体揭示其所献技艺有关事项的牌子。
《水浒传.第五一回》:「今日秀英招牌上,明写著这场话本,是一段风流韫籍的格范,唤做『豫章城双渐赶苏卿』。」《初刻拍案惊奇.卷二○》:「将及到家之际,遇见一个全真先生,手执招牌,上写著『风鉴通神』。」
拿手的,可做为标识的。
如:「这首是她的招牌歌。」
比喻骗人的幌子。
清.李渔《意中缘.第六出》:「我借他做个招牌,结识起士大夫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