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,他方在验收后支付约定的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。其中当事人一方为承揽人,他方为定作人。通常有(物品)加工承揽。
承揽承揽,当事人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,他方在验收后支付约定的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。其中当事人一方为承揽人,他方为定作人。通常有(物品)加工承揽。
承担总揽。
《京本通俗小说.碾玉观音》:「便将崔宁到宅里,相见官人,承揽了玉作生活。」如:「承揽工程」。
承担总揽其事,以获取报酬而立的契约。
《荡寇志.第五回》:「叫他写了一纸送行李到 沂州府的承揽,央他左右邻都书名著押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