恐吓恐吓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,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,在许多国家是一项刑事犯罪,无论有无向对方动粗,无论是否行使暴力行动,即使只是语言上威胁受害者(对方),有死亡威胁或伤害当事人或其家族、公司、财产权等。包括死亡威胁、炸弹威胁、以自杀做威胁等。若意图以此方式来获取他人财物或利益而实行者,称为"恐吓取财"。
以胁迫的言语或行动威吓人。
《儒林外史.第一回》:「想是翟家这奴才,走下乡狐假虎威,著实恐吓了他一场。」《红楼梦.第九一回》:「有叫他在内趁钱的,也有造作谣言恐吓的,种种不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