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等待诏命。
2.官名。唐置。太宗即位,命京官五品以上,更宿中书﹑门下两省,以备访问。永徽中,命弘文馆学士一人,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。文明元年,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,日一人待制于章善﹑明福门。先天末,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,随仗待制。永泰时,勋臣罢节制,无职事,皆待制于集贤门,凡十三人。崔佑辅为相,建议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。其后着令,正衙待制官日二人。宋因其制,于殿﹑阁均设待制之官,如"保和殿待制"﹑"龙图阁待制"之类,典守文物,位在学士﹑直学士之下。辽金元明均于翰林院设待制,位也在学士﹑直学士之下,但不及宋制隆重。参阅《新唐书.百官志二》﹑《宋史.职官志二》﹑《金史.百官志一》﹑《元史.百官志三》﹑《明史.职官志二》。
待制【词语】:待制【注音】:dài zhì【释义】:1.等待诏命。 2.官名。唐置。唐太宗即位,命京官五品以上,更宿中书﹑门下两省,以备访问。
职官名。唐代始设,由六品以上的文官担任,为侍从顾问之职。
元.关汉卿《蝴蝶梦.第四折》:「黑漫漫打出迷魂寨,愿待制位列三公,日转千阶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