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古官名。职掌同市令。汉代于长安置东西市令,于都邑置市长。
2.城市的行政首长。
市长市长,城市的行政首长,市的第二领导(第一领导为市委书记)。市长是一个城市行政机关的首脑,职责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,地位在中共中央派驻的市委书记之下。在许多政府系统里,市长是由市民选出为一个城市最高行政长官、或为一个仪式的的职务。市长这个名称在全世界各个地方依据当地的法律有不同职责和权力,也因各个地方而有不同意义。
职官名。汉代五都置市长。
《史记.卷一三○.太史公自序》:「昌生无泽,无泽为汉市长。」《汉书.卷二四.食货志下》:「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,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、邯郸、临甾、宛、成都市长,皆为五均司市师。」
治理一市的行政首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