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唐代官吏考功之法,分四善,二十七最,合善最以分等次。善指德操,最指才能称职。见《唐六典.吏部。考功郎中》。因亦以指优异的政绩。
善最唐代官吏考功之法,分四善,二十七最,合善最以分等次。善指德操,最指才能称职。见《唐六典.吏部。考功郎中》。因亦以指优异的政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