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封建时代按官吏的官阶和爵位,封其妻﹑母﹑祖母﹑曾祖母。
叙封封建时代按官吏的官阶和爵位,封其妻、母、祖母、曾祖母。《宋史·职官志十》:“敍封……其馀升朝官已上遇恩,并母封县太君;妻,县君。杂五品官至三任与敍封,官当敍封者不复论阶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