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作“陵迟”。又称“剐刑”。古代一种最残酷的死刑。《宋史·刑法志》记载:凌迟者,先断其肢体,然后割断其喉咙。
凌迟 (汉语词语)凌迟也称陵迟,即民间所说的“千刀万剐”。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,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,此后,金、元、明、清都规定为法定刑,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。共需要用3357刀,并且要在最后一刀,也就是第3357刀,要将罪犯刺死,才能凌迟成功。
一称古代的酷刑。历代行刑之法不一,但求使被杀之人极为痛苦的慢慢死去。有的先将犯人肢体斩断,后割咽喉处死;有的以刀剐头、脸,断手足,剖胸腹,再砍头。《宋史.卷一九九.刑法志一》:「凌迟者,先断其支骿,乃抉其吭,当时之极法也。」元.关汉卿《窦娥冤.第四折》:「合拟凌迟,押付市曹中,钉上木驴,剐一百二十刀处死。」也作「凌持」、「陵迟」。欺凌虐待。
《永乐大典戏文三种.小孙屠.第一五出》:「事到头来,全无区处,受尽凌迟,如今悔之无及。」元.高文秀《諕范叔.第四折》:「去年将小子痛凌迟,今日教你也知滋味。」
败坏、衰败。
《汉书.卷二三.刑法志》:「今隄防凌迟,体制未立,死刑过制,生刑易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