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在本官职以外﹐又任他官。
兼官唐代制度,官品不够而以其他官职暂时代理或兼任的官员,称为直官,例如许敬宗任直记室就属此类。我朝学士、舍人都设置直院。熙宁年间,重新设置直舍人院、直学士院,只是以资历浅的人来任职,其实是正官,而非直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