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《诗·小雅·楚茨》:"尔殽既将﹐莫怨具庆。"郑玄笺:"同姓之臣﹐无有怨者﹐而皆庆君﹐是其欢也。"后以"具庆"称君臣同欢。
2.谓父母俱存。
3.指父母双亲。
具庆具庆jùqìng[both parents are still living] 父母均存晨安厚卿亦在政府,父日华尚康宁,且具庆焉。——王明清《挥尘前录》
共同庆祝。
《诗经.小雅.楚茨》:「尔殽既将,莫怨具庆。」唐.白居易〈答百寮谢许追游集宴表〉:「今四表无事,三农有年,思与群情,同其具庆。」
父母俱存。
《二程遗书.卷六》:「人无父母,生日当倍悲痛,更安忍置酒张乐以为乐? 若具庆者可矣。」五代汉.王定保《唐摭言.卷三.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》:「宝历年中,杨嗣复相公具庆下,继放两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