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元代杂剧和散曲的合称。亦专指元杂剧。
元曲 (文艺形式)元曲,是盛行于元代的一种文艺形式,包括杂剧和散曲,有时专指杂剧。 杂剧,宋代以滑稽搞笑为特点的一种表演形式,元代发展成戏曲形式。每本以四折为主,在开头或折间另加楔子,每折用同宫调同韵的北曲套曲和宾白组成。如关汉卿的《窦娥冤》等。流行于大都(今北京)一带。明清两代也有杂剧,但每本不限四折。 散曲,盛行于元、明、清三代的没有宾白的曲子形式。内容以抒情为主,有小令和散套两种。
我国最早的一种戏曲。盛行于元代。可分为杂剧和散曲两类。曲调来源有从唐宋歌舞大曲,宋、金以来说唱诸宫调演变而来,也有大量吸收蒙古胡乐而成。采七声音阶,音乐风格高亢激越,刚劲豪放,不同于委婉柔和的南曲。用韵以中原音韵为主,无入声,平声分阴阳,不同于南曲有入声。现存元杂剧多用北曲组成。
也称为「北曲」、「元杂剧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