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辅佐主司的官员。明清时,凡知府﹑知州﹑知县的辅佐官,如通判﹑州同﹑县丞等,统称佐贰。其品级略低于主管官。
佐贰佐贰,汉语词汇。拼音:zuǒ èr辅助主官的副官。至明清时,凡知府、知州、知县的辅佐官,如通判、同知、州同、县丞、主簿等,统称佐贰。其品级比主官略低,但并非纯粹属员性质。其下尚有司狱、巡检、吏目等属员。两类人员也可合称为佐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