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担任狱官。2.指当地方官吏。3.犹治理。
为理为理担任狱官。《管子·小匡》:“ 弦子旗 为理。” 尹知章 注:“理,狱官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卷二:“ 楚昭王 有士曰 石奢 ,其为人也,公正而好直。王使为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