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传·卷三百二

土司四

○贵州

贵州古罗施鬼国,汉夜郎国,并牂牁、武陵郡地。唐亦置播州、思州。元置八番、顺元诸军民宣慰使司以羁縻之。明霭翠、奢香最为效忠。后则播州之杨、永宁之奢、水西之安,为西南钜患,杨氏灭,为遵义、平越二府;奢氏灭,为永宁县。清初,黔省安氏犹强。经孙可望之乱,未颁正朔,苗蛮蠢动,诸擅兵相攻者,蹂躏地方,无有宁日。

顺治十五年,经略洪承畴定贵州。十七年四月,马乃营土目龙吉兆等反。云、贵既平,各土司俱奉贡赋,遵约束。龙吉兆收养亡命,私造军器,奸民文元、胡世昌、况荣还等俱党附之,遥结李定国为声援,纠合鼠场营龙吉佐、楼下营龙吉祥歃血盟,掠广西泗城州之土寨,安南卫之阿计、屯水桥、麻衣冲、下三阿、白屯等处,所过劫戮。总督赵廷臣、巡抚卞三元招谕不服,乃合疏请讨。十一月十九日,廷臣破果母寨,杀贼数千,擒吉兆子、吉佐妻,歼逆党文元、胡世昌於阵,遂乘胜破呷寨。吉兆闭寨拒守,官兵围之。十八年二月,廷臣令官兵人持一炬,纵火焚其寨,破之。吉兆及逆党况荣还等皆伏诛,马乃平。

九月,刘鼎叛。康熙二年正月,丹平土官莫之廉以隐匿刘鼎伏诛。金筑土官王应兆与鼎通,总督杨茂勋讨平之,鼎败逃水西。七月,被获伏诛。

三年正月,逆贼常金印等谋反,伏诛。金印,上元人,自称常遇春之后,从粤走黔,与水西安坤、皮熊等同谋反。金印称“荡虏大将军湘平伯”,伪造印敕旗纛,聚党陈凤麟、高岑、吉士英、米应贵等,煽诱诸土司为乱,为同党陈大出首,俱就擒。

二月,水西宣慰司安坤叛。初,经略洪承畴至沅,师不能进,承畴招安坤,许以如元阿尽、明霭翠故事,坤大喜,缴印归诚,引大兵由小路进入贵阳。滇、黔底定,叙坤功,许世袭,兼赐袍帽靴服采币。朋总兵皮熊合谋,蠢蠢思动,踪迹颇露。总督杨葆勋曰:“水西地方沃野千里,地广兵强,在滇为咽喉,在蜀为门户,若於黔则腹心之蛊毒也。失今不讨,养痈必大。”乃请剿。命总管吴三桂督云、贵各镇兵分东西两路讨之。三月,三桂统十镇兵由毕节七星关入,令总兵刘之复驻兵大方,遏其冲逸,分提督李本深统贵州四镇兵由大方之六归河会剿,屯粮於三岔河。而檄黔省兵书误书“六归”为“陆广”,於是本深兵及黔、蜀二省所运之粮尽屯陆广,三路气息隔绝不相通。三桂受困两月,食将绝,外援不至。永顺总兵刘安邦战死,受围益迫。適水西土目安如鼎遣人侦黔营虚实,为本深所获,始知三桂被围已久,乃使为引导,整兵入援。副将白世彦手斩骁贼以徇於阵,贼遂败走。总兵李如碧亦率精兵入重围,运粮接济,兵合为一,败贼阿作峒,复败之得初峒,九月又败之红崖峒。坤率其妻禄氏逃於木弄箐,复逃至乌蒙,乌蒙不纳。坤遣汉把曾经赉印投降,不许,生擒坤於大方之杓箐,并擒皮熊、安重圣等。皮熊不食十五日而死,坤与重圣俱伏诛。

四年十二月,郎岱土司陇安藩反,命吴三桂发兵讨之。藩乃安坤亲党。坤灭后,招纳坤馀孽陇胜等,及安重圣妻陇氏,杀安顺府经历袁绩,攻破关岭,直犯永宁。陇胜等亦攻犯大定、威宁,杀毕节经历秦文。五年六月,陇安藩伏诛,郎岱平。

二十四年七月,黎平贼何新瑞反。新瑞本李姓,初在靖州为僧,后至平茶所犯罪,逃至新化,乃冒姓何,称故明总督何腾蛟子,煽惑苗民作乱,黎平官兵击败之。二十五年二月,新瑞伏诛,徙土司韦有能等,以其地入永从县。

广顺州之长寨,寨据各苗之腹。前总督高其倬诱擒阿近,议设营汛,以控前后左右各寨。雍正四年夏,官兵焚其七寨,未获首逆,副将刘业浚即退营宗角,且言三不可剿。鄂尔泰驳以三不可不剿;令总兵石礼哈搜讨,尽歼首从,勒缴军器,建参将营,分扼险要,易服薙发,立保甲,稽田户。于是乘威招服黔边东西南三面广顺、定番、镇宁生苗六百八十寨,镇宁、永宁、永丰、安顺生苗千三百九十八寨,地方千馀里,直抵粤界。

镇远清水江者,沅水上游也,下通湖广,上达黔、粤,而生苗据其上游,曰九股河,曰大小丹江,沿岸数百里,皆其巢窟。古州者,有里有外。里古州距黎平府百八十里,即元置古州八万洞军民长官司所也。地周八十馀里,户四五千,口二万馀。都江、溶江界其左右,合为古州江。由此东西南北各二三百里为外古州,约周千二三百里,户数千,口十馀万,可敌两三州县。环黔、粤万山间,而诸葛营踞其中,倚山面川,尤据形势。张广泗守黎平,轻骑深入周勘,倡议置镇诸葛营,扼吭控制,而其外户为都匀、八寨,内户为丹江、清江。乃于六年夏,先创八寨以通运道,分兵进攻大小丹江,出奇设伏,尽焚负固之鸡讲五寨。苗赴军乞降,饮血刻木,埋石为誓。九年,乘胜沿九股河下抵清水江。时九股苗为汉奸曾文登所煽,言改流升科,额将岁倍,且江深崖险,兵不能入。及官军至,以农忙佯乞抚,广泗亦佯许之,而潜舟宵济,扼其援窜。苏大有、张禹谟突捣其巢,又败其夜劫营之贼,填壕拔橛,冒险深入,苗四山号泣,缚曾文登以献。于是清水江、丹江皆奏设重营,以控江路,令兵役雇苗船百馀,赴湖南市盐布粮货,往返不绝,民、夷大忭,估客云集。

古州自昔奥朴,自清初吴三桂伪将马宝兵由楚窜滇,取道古州,诸苗遮获其大炮重甲火药,由是日强,而上下江尤甚。上江为来牛、定旦,下江为溶峒。当广泗初至,苗皆谓官兵不能久,依违从抚,及闻诸葛营建城堡,遂群起拒命。八年秋,广泗督官兵夜半集苗船为浮桥,攻其不备,进攻上江之来牛、定旦,擒斩四千,获炮械无算。其下江溶峒之深远大箐,危峰障日,皆伐山通道,穷搜窟宅。乃遍勘上下江,濬滩险,置斥堠,通饷运。其都江、清水江之间,有丹江横贯,惟隔陆路五十馀里,为之开通,于是楚、粤商艘直抵镇城外,古州大定。

初,世宗以广泗招抚古州,不烦兵力,由知府逾年擢至巡抚,遣侍读春山、牧可登至军察之,并颁犒师银十万两。鄂尔泰约广西巡抚金鉷赴贵阳会筹边事,乃议黎平府设古州镇,而都匀府之八寨、丹江,镇远府之清水江,设协营,增兵数千,为古州外卫;后复改清江协为镇,与古州分辖。世宗嘉鄂尔泰之劳,锡封襄勤伯,世袭罔替。九年冬,入为武英殿大学士,以高其倬代之,以元展成巡抚贵州。

十二年,哈元生进新辟苗疆图志,以尹继善督云、贵,而复有黔苗之变。初,苗疆辟地二三千里,几当贵州全省之半,增营设汛,凡腹内郡县防兵大半移戍新疆。又鄂尔泰用兵招抚,止及古州、清江,未及台拱之九股苗。有司辄称台拱原内属,巡抚元展成易视苗疆,遽于十年设营驻兵。时秋稼未穫,苗佯听版筑,而刈穫甫毕,即传集上下九股数百寨,叛围大营,并扼排略大关之险,以阻饷道。营中樵汲皆断,死守弥月,援至始解。提督哈元生入觐回黔,十一年春,进军台拱,攻贼于番招之莲花,破之,设戍其上。

十三年春,苗疆吏以徵粮不善,远近各寨蜂起,遍传大刻。总兵韩勋破贼古州之王家岭,贼复聚集清江、台拱间,番招屯复围於贼。巡抚元展成与哈元生不合,仓卒调兵五千,尽付副将宋朝相领之赴援,半途亦困于贼。贼探知内地防兵半戍苗疆,各城守备空虚,于是乘间大入,陷凯里,陷重安江驿,陷黄平州,陷岩门司,陷清平县、馀庆县,焚掠及镇远、思州。而镇远府治无城。人心恟惧,台拱、清江各营汛亦多为贼诱陷。逆氛四起,省城戒严。四月,哈元生乃以亲兵三百自出督师,扼清平之杨老驿。六月,诏发滇、蜀、楚、粤六省兵会剿,特授哈元生扬威将军,湖广提督董芳副之。七月,又命刑部尚书张照为抚定苗疆大臣,副都御史德希寿副之。时尹继善已遣云南兵二千星夜赴援,湖、粤兵亦继至。生苗见各路援兵渐集,各掳掠回巢,弃城弗守。元生进军凯里,檄各镇克复诸城,又合攻重安江贼,以开滇师之路。生苗既回巢穴,则纠众攻围新疆各营汛,于是台拱、清江、丹江、八寨诸营复同时告急。时广西兵八千已至古州,广东兵饷亦昼夜溯流而上,湖广兵先后集镇远界。元生遣古州镇韩勋攻毁首逆各巢,又分兵三路:一由藁贡以通台拱,一由八弓援柳罗以通清江,一走都匀援八寨;而八寨协副将冯茂复诱杀降苗六百馀及头目三十馀冒功,于是苗逃归者,播告徒党,诅盟益坚,多手刃妻女而后出抗官兵。陷青溪县城,而清江之柳罗、都匀之丹江,自春夏被围半载,粮尽援绝,九阅月围始解。

张照奉命赴苗疆,且令察其利害。照至沅州、镇远,则密奏改流非策,致书诸将,首倡弃地之议,且袒董芳,专主招抚,与哈元生龃龉。楚、粤官兵皆隶芳麾下。旋议分地分兵,施秉以上用滇、黔兵,隶元生;施秉以下用楚、粤兵,隶董芳。于是已进之兵,纷纭改调互换,而哈元生、董芳遂欲将村寨道路尽画上下界,文移辨论,致大兵云集数月,旷久无功,贼乘间复出焚掠,清平、黄平、施秉间纷纷告警。当是时,中外畏事者,争咎前此苗疆之不当辟,目前苗疆之不可守,全局几大变。

八月,召张照、德希寿还。十月,授张广泗七省经略,哈元生以下咸受节制。旋逮张照、董芳、哈元生及元展成治罪。广泗奏言:“张照等所以无功者,由分战兵守兵为二,而合生苗、熟苗为一也。兵本少而复分之使单,贼本众而复驱之使合。且各路首逆,自古州败退,咸聚於上下九股、清江、丹江、高坡诸处,皆以一大寨领数十百寨,雄长号召,声势犄角,我兵攻一方,则各方援应,彼众我寡,故贼日张,兵日挫。为今日计,若不直捣巢穴,歼渠魁,溃心腹,断不能涣其党羽,惟有暂抚熟苗,责令缴凶献械,以分生苗之势。而大兵三路同捣生苗逆巢,使彼此不能相救,则我力专而彼力分,以整击散,一举可灭,而后再惩从逆各熟苗,以期一劳永逸。”广泗乃调全黔兵集镇远,以通云、贵往来大路。以精兵四千馀攻上九股,四千馀攻下九股,而自统五千馀攻清江下流各寨,是冬,刻期并举。

乾隆元年春,复增兵分八路排剿抗拒逆寨,遗孽尽窜牛皮大箐。箐圜苗巢之中,盘亘数百里,北丹江,南古州,西都匀、八寨,东清江、台拱,危岩切云,老樾蔽天,雾雨冥冥,蛇虺所国,虽近地苗蛮,亦无能悉其幽邃,故首逆诸苗咸薮伏其中,恃官兵所万不能至,俟军退复图出没。广泗檄诸军分扼箐口以坐困之,又旁布奇兵箐外以截逋逸,如阹兽网鱼,重重合围,以渐进偪。自四月至五月,将士犯瘴疠,冒榛莽,靡奥不搜,靡险不剔,并许其党自相斩捕除罪。由是憝魁罔漏,俘馘万计,其饥饿颠陨死崖谷间者,不可计数。六年,复乘兵威搜剿附逆熟苗,分首恶、次恶、胁从三等,涉秋徂暑,先后埽荡,共毁除千有二百二十四寨,赦免三百八十有八寨,阵斩万有七千六百有奇,俘二万五千有奇,获铳炮四万六千五百有奇,刀矛弓弩标甲十有四万八千有奇。宥其半俘,收其叛产,设九卫,屯田养兵戍之。诏尽豁新疆钱粮,永不徵收,以杜官胥之扰。其苗讼仍从苗俗处分,不拘律例。以广泗总督贵州兼管巡抚事,世袭轻车都尉。自是南夷遂不反。

五年夏,湖南靖州、武冈瑶,城步横岭苗,与广西瑶同叛。总督班第使镇筸总兵刘策名以兵五千进剿,以五千应援,诏广泗复以钦差大臣节制军务。先后斩馘五千馀,俘五千馀,于十二月班师。

鄂尔泰卒于乾隆十年,以开辟西南夷功,配享太庙。

后乾隆六十年,松桃苗变;及咸丰二年,教匪变,煽及苗疆,同治十二年方定。然非土司肇事,故不录。

贵阳府:

中曹长官司,在府南十五里。明洪武三年,以谢石宝为长官司。传至谢正伦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司,刘氏,清雍正七年,於土权叠害案内改流官。

养龙长官司,在府北二百二十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蔡普为长官司。传至蔡瑛,清康熙八年,归附,准世袭。

白纳长官司,在府南七十里。元为白纳县,寻改。明初,以周可敬为长官司。传至周尔龄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赵启贤同。

虎坠长官司,在府东六十里。明洪武三年,以宋璢为长官司。传至宋继荣,清顺治十六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定番州

程番长官司,唐末,程元龙平定溪洞,世守程番。元改给安抚司印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程番长官司。传至程民新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上马桥长官司,在州北二十里。自唐末方定远开疆,明洪武四年,改授长官司。传至方维新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小程番长官司,在州北五里。始自唐末程鸾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小程番长官司。传至程登云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卢番长官司,在州北五里。始自唐末卢君聘。元置罗番静海军安抚司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卢番长官司。传至卢大用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方番长官司,在州南十里。始唐末方德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方番长官司。传至方正纲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韦番长官司,在州南五里。唐韦四海守此土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韦番长官司。传至韦璋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卧龙番长官司,在州南十五里。唐时,龙德寿据此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卧龙番长官司。传至龙国瑞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小龙番长官司,在州东南二十里。唐时,龙方灵据此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小龙番长官司。传至龙象贤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金石番长官司,在州东二十五里。唐时,石宝据此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金石番长官司。传至龙如玉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罗番长官司,在州南三十里。始自唐时龙应召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罗番长官司。传至龙从云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大龙番长官司,在州东三十里。始於唐时龙昌宗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大龙番长官司。传至龙登云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木瓜长官司,在州西七十里。始於元时石期玺。明洪武八年,改授木瓜长官司。传至石玉林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,始於元时顾德。明洪武八年,改授木瓜副长官。传至顾大维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麻乡长官司,在州西七十五里。明洪武十年,以得玉思为麻乡长官司。传至得志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开州

乖西长官司,在州东六十里。始於唐时杨立信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乖西长官司。传至杨瑜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,始於唐时刘起昌。传至刘国柱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龙里县

大谷龙长官司,在县西北。始於元时宋国。明洪武十三年,授大谷龙长官司。传至宋之尹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小谷龙长官司,在县东北。元时,宋幕授小谷龙安抚司。明嘉靖十一年,改授长官司。传至宋景运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贵定县

平伐长官司,在县南。唐时李保郎,以征南功授安抚司。明洪武十五年,改授平伐长官司。传至李世荫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大平伐长官司,在县南三十里。后汉昭烈时,宋隆豆征南有功,世守兹土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宋臣为大平伐长官司。传至宋世昌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小平伐长官司,在县南三十里。唐时宋忠宣,以功授招讨司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小平伐长官司。传至宋天培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新添长官司,在县东北。唐时,宋景阳据此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新添长官司,属新添卫。传至宋鸿基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康熙十年,改隶贵定县。

羊场长官司,在县东北。明洪武三十二年,以郭九龄为羊场长官司。传至郭天章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修文县

底寨长官司,唐时,蔡兴隆调征黑羊,授护国将军,留守兹土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底寨长官司。传至蔡启珵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,始自唐时梅天禄。明洪武四年,准世袭。传至梅朝聘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袭旧职。

安顺府:

普定县

西堡副长官。明洪武十二年,温伯寿以平苗功,授西堡副长官。传至温捷桂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镇宁州

康佐副长官。明永乐六年,于成以功授康佐副长官。传至于应鹏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永宁州

顶营长官司,在州南一百里。明洪武十六年,罗录以功授顶营长官司。传至罗洪勋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募役长官司,在州西一百七十里。明洪武十九年,阿辞以功授募役长官司。传至阿更,永乐元年,赐姓礼,更名山。传至阿廷试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沙营长官司,明洪武十四年,沙先以功授沙营长官司。传至沙裕先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盘江土巡检。明洪武八年,李当以功授盘江巡检。传至李桂芳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平越州

杨义长官司,在州东八十里。始於唐时金密定。明洪武二十一年,改授杨义长官司。传至金榜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黄平州

岩门长官司,在州东北。明成化六年,何清以征苗有功,授凯里安抚司左副长官。万历四十二年,改属黄平州。传至何仕洪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改授岩门长官司,世袭。

重安司土吏目,在州西三十里。明洪武八年,以张佛宝、冯铎为正、副长官司。万历二十七年,改土吏目。传至张威镇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瓮安县

草塘司土县丞。明洪武二十五年,以宋邦佐为草塘安抚司。传至世宁,万历二十九年,改授土县丞。传至宋运鸿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瓮水司土县丞,在县西北。明洪武十七年,以犹恭为安抚司。万历中,改授土县丞。传至犹登第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馀庆县

土县丞。唐毛巴有功,授馀庆土知府。明洪武二年,改长官司。万历二十九年,改为土县丞。传至毛鹏程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准袭前职。

土主簿。元杨正宝有功,授白泥司副长官。明万历二十四年,改为土主簿。传至杨璟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袭前职。

都匀府:

都匀长官司,在府南七里。明洪武十六年,以吴赖为都匀长官司。传至吴玉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准袭前职。

副长官。王应祖,同。

邦水长官司,在府西二十里。明永乐六年,以吴珊为邦水长官司。传至吴昌祚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麻哈州

乐平长官司,在州北四十里。明洪武年间,授宋仁德为乐平司正长官。传至宋治政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袭前职。

平定长官司,在州北一百里。明洪武十年,授吴忠平定长官司。传至吴士爵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袭前职。

独山州

土同知。明洪武十六年,以蒙闻为九姓独山长官司,以境有九姓蛮为名。弘治八年,

改土同知。传至蒙一龙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袭前职。

丰宁上长官司,在州南一百二十里。明洪武二十三年,以杨万八为丰宁上长官司。传至杨懋功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丰宁下长官司,在州东南二百四十里。明洪武二十三年,以杨万全为丰宁下长官司。传至杨威远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烂土长官司,在州东一百十里。明洪武二十四年,以张钧为烂土长官司。传至张威远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凯里司。杨氏,清康熙四十五年,以土酋大恶案内改土归流,入清平县。

镇远府:

土同知。宋时,何永寿以功授高丹峒正长官司。明洪武三年,授何济承为镇远州土同知。传至何大昆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土通判。宋时,杨从礼。明正统四年,改授杨瑄镇远州土通判。传至杨龙图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土推官。宋时,杨载华。明正统十一年,改授杨忠镇远州土推官。传至杨秀玮,清顺治

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偏桥长官司,在府城西六十里。宋时,安崇诚。明洪武三年,改授安德可为偏桥长官司。传至安显祖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左副长官,杨通圣;右副长官,杨毓秀:均同。

镇远县

工卩水长官司,在县东八十里。明洪武元年,授杨昌盛为工卩水长官司。传至杨胜梅,清顺治十六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袁洪远,同。

思南府:

随府办事长官司。宋时,田二凤。明洪武五年,改思南宣慰司。永乐十一年,改授随府办事长官司。传至田仁溥,清顺治十七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蛮夷长官司,在府城西。宋时,安仲用。明洪武二十九年,改授蛮夷长官司。传至安于磐,清顺治十七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李际明,清顺治十七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雍正八年,李慧缘事革职。

沿河祐溪长官司,在府北二百十里。元时,张仲武以功授长官司。传至张承禄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冉鼎臣,同。

朗溪长官司,在府东八十里。元时,田穀。明洪武元年,授朗溪长官司。传至田养民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任进道,同。

安化县

土县丞。元时,张坤元。明万历三十三年,改授土县丞。传至张试,清顺治十八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土巡检。明洪武七年,以陆公阅为土巡检。传至陆阳春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土百户。久改流。

印江县

土县丞。元时,张恢留此。明嘉靖七年,改授土县丞。传至张应璧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婺川县

土百户,改流。

石阡府:

石阡正长官司。清雍正八年,改土归流。

副长官,在府城西北。元时,杨九龙以功授石阡副长官。明洪武五年,仍之。传至杨敬胜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亦准世袭。

苗民长官司,在府城西北。明洪武十年,立。清康熙四十三年,改土归流。

思州府:

都坪长官司,在府城内。元何清授定云路总管。明洪武七年,改授都坪长官司。传至何学政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周如,同。

都素长官司,在府西九十里。明永乐十一年,置长官司於马口寨。传至何起图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周之龙,同。

黄道长官司,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黄文听为长官司。传至黄金印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黄士元,同。

施溪长官司,在府北一百四十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刘贵为施溪长官司。传至刘师光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铜仁府:

省溪长官司,在府西一百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杨政为省溪长官司。传至杨秀铭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戴子美,同。

提溪长官司,在府西一百四十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杨秀纂为提溪长官司。传至杨通正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张体泰,同。

乌萝长官司,在府西二百里。始自唐时杨通孙。明洪武五年,改授乌萝长官司。传至杨洪基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冉天奇,同。

平头长官司,在府北一百二十里。明洪武二十九年,改授杨正德为平头长官司。传至杨昌续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田茂功,同。

黎平府:

潭溪长官司,在府西南三十里。明洪武四年,以石平禾为潭溪长官司。传至石玉柱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石岩,同。

八舟长官司,在府北八十里。汉吴昌祚以功授八舟长官司。明洪武四年,仍令吴氏世袭。传至吴遇主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亦准袭职。

龙里长官司,在府西北九十里。明洪武四年,以杨光福为龙里长官司。传至杨胜梯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中林长官司,在府西北一百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杨盛贤为中林长官司。传至杨应诏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古州长官司,在府西北八十里。元置古州八万洞长官司,属思州宣抚司。明洪武五年,以杨秀茂为古州长官司。永乐十年,属府。传至杨云龙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新化长官司,在府北六十里。元时,欧阳明万以功授军民长官司。明洪武五年,仍袭前职。传至欧阳瑾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欧阳长官司,在府北九十里。明洪武四年,以阳都统为欧阳长官司。传至阳运洪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

副长官。吴登科,同。

亮寨长官司,在府北一百里。元置。明洪武四年,以龙政忠为本司长官司。传至龙文炳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湖耳长官司,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。明洪武四年,以杨再禄为本司长官司。传至杨通乾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副长官。杨大勋,同。

洪州长官司,在府东一百五十里。元置洪州泊里等洞军民长官司。明洪武五年,以李氏为洪州长官司。传至李煦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

副长官。林起鹏,同。

分管三郎司,在府南三十里。杨世勋袭。清康熙二十三年,改土归流。

赤谿湳洞司,在府东北二百六十里。杨鸣鸾袭。清康熙二十三年,改土归流。

水西宣慰司:康熙三年,吴三桂灭安坤,改设四府。二十一年十二月,谕大学士曰:“吴三桂未叛时,征讨水西,曾灭土司安坤,其妻禄氏奔於乌蒙,后生子安世宗。朕观平越、黔西、威宁、大定四府原属苗蛮,以土司专辖,方为至便。大兵进取云南,禄氏曾前接济,著有勤劳,仍复设宣慰使,令世宗承袭。”四十年,总督王继文以土司安世宗为吏民之害,仍请停袭,地方归流官管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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