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十三年

【原文】

【经】

十有三年春,王正月。

夏五月壬午,陈侯朔卒。

邾子蘧蒢卒。

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。

大室屋坏。

冬,公如晋。

卫侯会公于沓。

狄侵卫。

十有二月己丑,公及晋侯盟。

公还自晋。郑伯会公于棐。

【传】

十三年春,晋侯使詹嘉处瑕,以守桃林之塞。

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,夏,六卿相见于诸浮。赵宣子曰:“随会在秦,贾季在狄,难日至矣,若之何?”中行桓子曰:“请复贾季,能外事,且由旧勋。”郤成子曰:“贾季乱,且罪大,不如随会,能贱而有耻,柔而不犯,其知足使也,且无罪。”乃使魏寿馀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,执其帑于晋,使夜逸。请自归于秦,秦伯许之。履士会之足于朝。秦伯师于河西,魏人在东。寿馀曰:“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,吾与之先。”使士会。士会辞曰:“晋人,虎狼也,若背其言,臣死,妻子为戮,无益于君,不可悔也。”秦伯曰:“若背其言,所不归尔帑者,有如河。”乃行。绕朝赠之以策,曰:“子无谓秦无人,吾谋適不用也。”既济,魏人噪而还。秦人归其帑。其处者为刘氏。

邾文公卜迁于绎。史曰:“利于民而不利于君。”邾子曰:“苟利于民,孤之利也。天生民而树之君,以利之也。民既利矣,孤必与焉。”左右曰:“命可长也,君何弗为?”邾子曰:“命在养民。死之短长,时也。民苟利矣,迁也,吉莫如之!”遂迁于绎。五月,邾文公卒。君子曰:“知命。”

秋七月,大室之屋坏,书不共也。

冬,公如晋,朝,且寻盟。卫侯会公于沓,请平于晋。公还,郑伯会公于棐,亦请平于晋。公皆成之。郑伯与公宴于棐。子家赋《鸿雁》。季文子曰:“寡君未免于此。”文子赋《四月》。子家赋《载驰》之四章,文子赋《采薇》之四章。郑伯拜,公答拜。

【翻译】

【经】

十三年春季,周历正月,无事。

夏季五月壬午日,陈侯朔去世。

邾子蘧蒢无事。

正月到七月一直没有下雨。

太庙正屋屋顶损坏。

冬季,鲁文公到晋国。

卫成公在沓地会见文公。

狄国侵犯卫国。

十二月己丑日,鲁文公与晋侯结盟。

文公从晋国回国。郑穆公和鲁文公在棐地会见。

【传】

十三年春季,晋灵公派詹嘉住在瑕地,以防守桃林这个险要的地方。

晋国人担心秦国任用士会,夏季,六卿在诸浮相见。赵宣子说:“士会在秦国,贾季在狄人那里,祸患每天都可能发生,怎么办?”中行桓子说:“请让贾季回来,他了解外界的事情,而且因为有过去的功劳。”郤成子说:“贾季喜欢作乱,而且罪过大,不如让士会回来。士会能够做到卑贱而知道耻辱,柔弱而不受侵犯,他的智谋足以使用,而且没有罪过。”于是晋国就让魏寿馀假装率领魏地的人叛乱,以引诱士会。把魏寿馀的妻子儿女抓在晋国,让他夜里逃走。魏寿馀请求把魏地归入秦国,秦康公答应了。魏寿馀在朝廷上踩一下士会的脚,示意士会与他一起回晋国。秦康公驻军在河西,魏地人在河东。魏寿馀说:“请派一位东边人而能够跟魏地几位官员说话的,我跟他一起先去。”秦康公派遣士会。士会辞谢说:“晋国人,是老虎豺狼。如果违背原来的话不让下臣回来,下臣死,妻子儿女也将被诛戮,这对君王没有好处,而且后悔不及。”秦康公说:“如果晋国违背原来的话不让你回来,我若不送还你的妻子儿女,有河神作证!”这样士会才敢去。绕朝把马鞭送给士会,说:“您别说秦国没有人才,我的计谋正好不被采用罢了。”渡过黄河以后,魏地人因得到士会而欢呼,熙熙嚷嚷地回去了。秦国人送还了士会的妻子儿女。士会留在秦国的家人都改姓为刘氏。

邾文公为了迁都到绎地而占了卦问吉凶。史官说:“对百姓有利而对国不利。”邾文公说:“如果对百姓有利,也就是我的利益。上天生育了百姓而为他们设置君主,就是用来给他们利益的。百姓得到利益,我就必然也在其中了。”左右随从说:“生命是可以延长的,君王为什么不这样做?”邾文公说:“活着就是为了抚养百姓。而死的或早或晚,那是由于偶然因素的缘故。百姓如果有利,迁都就是了,没有比这再吉利的了。”于是就迁都到绎地。五月,邾文公死了。君子说:“邾文公真正懂得天命。”

秋季,七月,太庙正屋屋顶损坏,《春秋》所以记载,是为了表示臣下的不恭敬。

冬季,文公到晋国朝见,同时重温过去的友好关系。卫成公在沓地会见文公,请求和晋国讲和。文公回国时,郑穆公在棐地会见文公,也请求和晋国讲和。鲁文公都一一帮助他们达成和议。郑穆公和鲁文公在棐地举行宴会,子家赋了《鸿雁》这首诗。季文子说:“寡君也不能免于这种处境。”就赋了《四月》这首诗,子家又赋了《载驰》这首诗的第四章,季文子赋了《采薇》这首诗的第四章。郑穆公拜谢,鲁文公答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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