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元陈栎的《寄曹宏斋》
wǒ bù shí hóng zhāi , shí zhī wén zì jiān 。
小提示:"我不识宏斋,识之文字间。"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,仅供参考。
不识:不知道,不认识。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不处理,不主持。识,通“[[职]]”。
文字:(名)①记录语言的符号,如汉字、拉丁字母等。②语言的书面形式,如汉文、俄文等。③指文章或文章的词句:~精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