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释义
可怜:(动)怜悯。[近]怜悯。②(形)值得怜悯。[近]可惜。③(形)(数量少或质量差得)不值得提起:他的知识贫乏得~|少得~。
可怜见:1.见,语尾助词,无义。可怜见指哀悯。2.惹人喜爱。
初犯:初犯,是汉语词汇,出自《明律·刑律·穷盗》,解释为法律上指第一次犯罪。“再犯”的对称。第一次实施犯罪的人。初犯一般尚未形成犯罪的习癖,主观恶性不深,可改造性大,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,可作为量刑时从宽处罚的酌定情节。但有些初犯实施犯罪时经过长期预谋、犯罪动机卑鄙、手段残酷,犯罪性质严重,对其量刑时就不能从宽处罚;对有法定或依情可以酌定从重情节的,还要从严惩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