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清末近现代初陈肇兴的《杂诗(其一)》
jì bù bài lóng sǔn , yì bù shí zhòng tóng 。
小提示:"既不拜隆隼,亦不识重瞳。"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,仅供参考。
不识:不知道,不认识。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不处理,不主持。识,通“[[职]]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