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浩然(689-740),男,汉族,唐代诗人。本名不详(一说名浩),字浩然,襄州襄阳(今湖北襄阳)人,世称“孟襄阳”。浩然,少好节义,喜济人患难,工于诗。年四十游京师,唐玄宗诏咏其诗,至“不才明主弃”之语,玄宗谓:“卿自不求仕,朕未尝弃卿,奈何诬我?”因放还未仕,后隐居鹿门山,著诗二百余首。孟浩然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“王孟”。
诗的颈联和尾联,酒伴来相命,开樽共解酲。当杯已入手,歌妓莫停声。
作者与友人就着美景良辰,来此畅饮,并希望歌女的歌声莫停,不露痕迹地表达了惜春的心情。
林花扫更落,径草踏还生。
林花已经开到极至,花至荼靡花事了,灿烂之后就是伤逝的开始了,显然林花已经开始凋零了,代表春天也即将逝去,但在作者心里的惋惜是不明显的,而是对更加灿烂的生命寄予希望,这一点从径草的”踏”而”还生”可以看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