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醉风光地,花飞落酒杯。
残春犹可赏,晚景莫相催。
酒幸年年有,花应岁岁开。
且当金韵掷,莫遣玉山颓。
高会弥堪惜,良时不易陪。
谁能拉花住,争换得春回。
我辈寻常有,佳人早晚来。
寄言三相府,欲散且裴回。
李绛(764年— 830年),字深之。赵郡赞皇(今河北赞皇人)人。唐代中期名臣。李绛出身赵郡李氏东祖房。初擢进士,补渭南尉,拜监察御史。元和二年(807年)授翰林学士,元和六年(811年)拜相,为中书侍郎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 封高邑男。后因与权贵有隙,以足疾求免,罢为礼部尚书,后入为兵部尚书。文宗时,召为太常卿,出任山南西道节度使,累封赵郡公。大和四年(830年),山南兵变,李绛为乱军所害,年六十七。册赠司徒,谥号“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