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纸书屏风,客来即与读。
空饭手捻盐,亦胜设酒肉。
(案以上八首并载费衮《梁谿漫志》卷十。
今从知不足斋本录出之。
以上九首除「他人骑大马」一首外,皆见《云溪友议》卷下。
「欺诳得钱君莫羡」一首,《全唐诗续补遗》卷二据《鉴诫录》卷十收录,今删去。
异文录如次:二句「得了却」作「究竟还」,三句作「不信但看槽上驴」,四句「换」作「改」。
)(〖1〗费衮《梁谿漫志》卷十:「山谷以茅季伟事。
亲引梵志『飜袜』之句,人喜道之。
予尝见梵志数颂,词朴而理到,今于此。
其一曰:『欺诳得钱君莫羡。
……』又曰:……」)。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
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
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
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
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
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
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
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
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
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
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
梵志者,生于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
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
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
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