傍看数个大憨痴,造宅舍拟作万年期。
人人百岁乃有一,纵令长命七十稀。
少少撩乱死。
□□□□期却半,欲似流星光暂时。
中途少少辽乱死,亦有初生婴孩儿。
无问男夫及女妇,不得惊忙审三思。
年年相续罪根重,月月增长肉身肥。
日日造罪不知足,恰似独养神猪儿。
不能透圈四方走,还须圈里待死时。
自造恶业还自受,如今痛苦还自知。
(以上十八首均录自张锡厚《王梵志诗校辑》卷一。
张氏所据本为斯七七八、斯五七九六、斯五四七四、斯一三九九卷,幷以《大正藏》第八十五册《王梵志诗集》参校。
)(按:本卷所录王梵志诗,皆据张锡厚《王梵志诗校辑》,另曾参校《大正藏》本及《敦煌掇琐》。
录诗的原则是,尽可能地保持王诗的原貌。
凡原文可通者,尽可能保持原文。
原文显误,张氏所改为无可移易者,即予改正。
原文虽误,张氏所作改动尚难成定论者,则仍保留原文,而以张说附收其下。
各本有异文者,择其善者为正文,异文注出「一作某」。
张锡厚为王梵志诗的校录、写定作了十分可贵的努力,本卷充分利用了他的成果,笔者只在少数诗章的分篇及文字的定夺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,这是应该在这里说明的。
)。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。
编诗一卷,计一百十一首。
王梵志,卫州黎阳人也。
去黎阳城东十五里,有王德祖者,当隋文帝时,家有林擒树,生瘿,大如斗。
经三年,其瘿朽烂。
德祖见之,乃剖(撤)其皮,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。
德祖收养之,至七岁,能语,问曰:「谁人育我?复何姓名?」德祖具以实语之。
(二字作告)因名曰:「林木而生曰梵天。
」后改曰梵志,[曰]:「王家育我,(我家长育)可姓王也。
」梵志乃作诗示(讽)人,甚有义志(旨),盖菩萨示化也。
(《太平广记》八二,参以《永乐大典》六八三八[王]字韵引《桂苑业谈·史遗》。
)○《云谿友议》下《蜀僧喻》云:「或有愚士昧学之流,欲其开悟,别吟以王梵志诗。
梵志者,生于西域林木之上,因以梵志为名。
其言虽鄙,其理归真,所谓归真悟道,徇俗乖真也。
」○王维《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》,注云:「梵志体。
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