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菊披香碎晓霞,年年霜晚赏奇葩。
嘉名自合开仙府,丽色何妨夺锦砂。
雨径萧疏凌藓晕,露丛芬馥敌兰芽。
孤标只取当筵重,不似寻常泛酒花。
(九七二~一○四四),字宗魏,其先真定灵寿(今属河北)人,徙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。
真宗咸平五年(一○○二)进士,知亳州永城县。
景德二年(一○○五)通判陈、郓、许诸州。
大中祥符三年(一○一○)迁知洋州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七四)。
又知相州。
入为侍御史,除河北转运使。
仁宗天圣二年(一○二四)知青州。
三年,判大理寺。
四年,授枢密直学士。
明道元年(一○三二)拜谏议大夫,累迁同知枢密院事。
景祐四年(一○三七)授参知政事,罢知应天府。
庆历二年(一○四二)以太子少傅致仕。
四年卒,年七十三。
谥忠献。
有文集十卷,已佚。
《宋史》卷三一五、《东都事略》卷五八、《隆平集》卷七并有传。
今录诗三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