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九九六~一○六六),字公序,原名郊,入仕后改名庠。
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,后徙安州之安陆(今属湖北)。
仁宗天圣二年(一○二四)进士,初仕襄州通判,召直史馆,历三司户部判官、同修起居注、左正言、翰林学士、参知政事、枢密使,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深为仁宗亲信。
庆历三年(一○四三)因其子与匪人交结,出知河南府,徙知许州、河阳。
不久召回任枢密使,与副使程戡不协,再出知郑州、相州。
英宗即位,改知亳州,以司空致仕。
治平三年卒,年七十一。
谥元献。
宋庠与其弟祁均以文学知名,有集四十四卷,已散佚。
清四库馆臣从《永乐大典》辑得宋庠诗文,编为《元宪集》四十卷。
事见王珪《华阳集》卷四八《宋元宪公神道碑》,《宋史》卷二八四有传。
宋庠诗,以武英殿聚珍版丛书《元宪集》为底本,校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四库本)及诸书散见的宋庠诗,编定十四卷。
另辑得集外诗七首,附于卷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