汝颍日滔滔,巢由绝世高。
风流虽缅邈,舟楫共游遨。
雉堞萦回远,山川应接劳。
幸陪觞咏末,旌旆驻兰皋。
复(一○○五~一○六○),字邻几,开封陈留(今河南开封东南)人。
举进士,调蓝山尉,历信、潞二州司法参军。
又举书判拔萃科,知长葛县,通判阆州。
召为集贤校理,判尚书刑部。
仁宗庆历四年(一○四四),因参与苏舜钦进奏院宴会,落职监蔡州商税。
久之,起知奉符县,通判睦州、庐州,复集贤校理,与修起居注。
累迁刑部郎中。
嘉祐五年卒,年五十六(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卷三三《江邻几墓志铭》)。
有文集二十卷(同上书),已佚,今存《邻几杂志》一卷。
《宋史》卷四四三有传。
今录诗八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