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(一○○七~一○九一),字安道,号乐全居士,应天宋城(今河南商丘)人。
仁宗景祐元年(一○三四),举茂材异等,为校书郎,知昆山县。
又举贤良方正,迁著作佐郎、通判睦州。
召直集贤院,俄知谏院。
历知制诰,权知开封府,御史中丞,三司使。
加端明殿学士、判太常寺。
坐事出知滁州,顷之,知江宁府,入判流内铨。
以侍讲学士知滑州,徙益州。
复以三司使召,迁尚书左丞、知南京。
未几,以工部尚书帅秦州。
英宗立,迁礼部尚书,知郓州,还为翰林学士承旨。
神宗即位,除参知政事,与王安石政见不合,又转徙中外,以太子少师致仕。
哲宗元祐六年卒,年八十五。
赠司空,谥文定。
有《乐全集》四十卷。
事见《东坡后集》卷一七《张文定公墓志铭》。
《宋史》卷三一八有传。
张方平诗四卷,以影印清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《乐全集》为底本,校以清吴兴陶氏抄本(简称陶本,藏北京图书馆),清抄本(藏北京图书馆),清抄季锡畴校本(简称季本)。
又据《栾城集》等辑得集外诗,附于卷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