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○三二~一○八五),字伯淳,学者称明道先生,河南(今河南洛阳)人。
仁宗嘉祐二年(一○五七)进士。
历鄠县、上元主簿,泽州晋城令。
神宗熙宁二年(一○六九)以吕公著荐,授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。
三年,因与新法不合,恳求外任,除权发遣京西路提点刑狱,固辞,改差签书镇宁军节度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一○)。
七年,监西京洛河抽税竹木务。
元蚟元年(一○七八)知扶沟县。
三年,罢归居洛讲学。
六年,监汝州酒税。
八年,哲宗立,召为宗正寺丞,未行而卒,年五十四。
程颢与其弟程颐同为理学奠基人,早年从周敦颐学,世并称二程。
著有《明道先生文集》,由门人整理其日常讲录、经说等,后人与程颐著作同编入《二程全书》。
《宋史》卷四二七、《东都事略》卷一一四、《名臣碑传琬琰集》下集卷二一有传。
程颢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为底本,校以明弘治八年陈宣刻本(简称弘治本、藏北京大学图书馆)、明万历二十年蒋春芳刻本(简称万历本,藏北京图书馆)、清同治十年涂宗瀛六安求我斋刻本(简称涂本),并从《后村千家诗》等书辑得集外诗三首,合编为一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