覆以洁白茅,环以琅玕竹。
天籁旁鼓笙,月沼对铺玉。
借问清坐翁,此外更何欲。
笑指博山炉,香飞柏子绿。
(一○三三~一一○八),字相之,明州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。
仁宗嘉祐四年(一○五九)进士。
神宗元丰元年(一○七八),借著作佐郎为奉使高丽书状官。
三年,知开封府封丘县,擢利州路提点刑狱。
哲宗即位,移成都府路提点刑狱。
元祐六年(一○九一)累官权刑部侍郎。
绍圣间,历京东西路、真定路、京西北路安抚使,历知颍、广等六州。
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,知杭州(《乾道临安志》卷三)。
徽宗即位,历御史中丞、工部尚书兼侍读、礼部尚书,以枢密直学士知苏州。
崇宁元年(一一○二),改越州,入元祐党籍,贬道州别驾,台州安置,除名徙建州,移婺州居住。
叙复朝请郎,提举亳州太清官。
大观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卒,年七十五。
高宗建炎三年(一一二九),追复枢密直学士,赐谥清敏。
遗著散佚,近人张寿镛辑有《丰清敏公诗文辑存》一卷。
事见《丰清敏公遗书》附《丰清敏公遗事》、《宋礼部尚书叙复朝请郎提举亳州太清宫丰公墓志》,《宝庆四明志》卷八、《宋史》卷三二一有传。
今录诗十三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