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唐不是那高唐,风物由来各异乡。
若向此中求梦雨,只应愁杀楚襄王。
(一○三四~一○九二),字夷仲,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
庶弟。
仁宗嘉祐六年(一○六一)进士,授宣州司理参军,移虔州会昌令。
神宗熙宁初为司农寺勾当公事,除太子中允、利州路转运判官。
十年(一○七七),为监察御史里行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八三)。
元丰元年(一○七八),改集贤校理、权判尚书刑郎(同上书卷二九五)。
三年,权发遣河东提点刑狱。
哲宗元祐元年(一○八六),拜户部郎中(同上书卷三六四)。
又除直秘阁,权发遣都大提举成都府、利州、陕西等路茶事。
五年,权中书舍人,迁集贤殿修撰、充陕西路都转运使。
六年,为给事中。
七年,卒,年五十九。
有文集十卷,已佚。
事见《山谷别集》卷八《叔父给事行状》,《宋史》卷三四七有传。
今录诗八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