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论埃壒与涂泥,封印还家日已西。
岂比元戎碧油下,貔貅绕帐马千蹄。
(一○三四~一○九七),字穆父,行四(《东坡诗集注》卷二《和钱四寄其弟龢》题注),吴越王后裔,惟演从孙。
以荫为将作监主簿。
仁宗皇祐三年(一○五二),监陈州粮料院。
神宗熙宁三年(一○七○),知尉氏县,擢流内铨主簿,除三司盐铁判官。
历京西、河北、京东提刑。
元丰三年(一○八○),除陕西都转运使。
六年,奉使高丽,还,拜中书舍人。
哲宗元祐元年(一○八六),迁给事中,除龙图阁待制、权知开封府。
三年,知越州。
四年,徙瀛州。
七年,权户部尚书。
八年,加龙图阁直学士再知开封府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八四)。
绍圣元年(一○九四),除翰林学士、知制诰兼侍读。
罢知池州。
四年卒,年六十四。
后入元祐党籍。
事见《梁谿集》卷一六七《钱公墓志铭》及《宋史》卷三一七《钱惟演传》,《东都事略》卷四八有传。
今录诗二十二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