骊山秀色古今同,尽入诗人感慨中。
只徇霓裳一曲乐,不知天下乐无穷。
庭(一○三七~一○九四),字公掞,偃师(今属河南)人,景子。
仁宗嘉祐二年(一○五七)进士,调万年主簿。
神宗时签书河阳判官。
哲宗即位,为左正言,除侍御史,再拜右谏议大夫、给事中。
以集贤殿修撰出知亳州,岁余徙知潞州。
绍圣元年卒,年五十八。
死后入元祐党籍。
事见《范太史集》卷四三《集贤院学士知潞州朱公墓志铭》、《宋史》卷三三三《朱景传》。
今录诗二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