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静未有计,徒劳真可伤。
山僧应笑我,只为斗升忙。
彦逢(一○六七~一一一七),字叔遇(宋刘兴祖《摛文堂集序》),宜兴(今属江苏)人。
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进士,调池州铜陵簿,知鄂州崇阳。
绍圣二年(一○九五)中宏词科(《宋会要辑稿》选举一二之四),迁淮南节度推官,越州教授。
元符元年(一○九八)迁太学博士。
徽宗崇宁元年(一一○二),除秘书省校书郎,擢监察御史,中书舍人。
大观元年(一一○七),权翰林学士,除尚书兵部侍郎,改吏部,进兼侍读,出知汝州。
四年,加集贤殿修撰(同上书选举三三之二五)。
政和元年(一一一一),召兼侍讲并议礼局,预修《政和五礼新仪》。
六年,除给事中(同上书职官七之二五)。
七年,以刑部尚书致仕,卒,年五十一。
宣和二年(一一二○)谥文友。
有集三十卷(《宋史·艺文志》),及内外制、奏议等,已佚。
清四库馆臣从《永乐大典》中辑成《摛文堂集》十五卷。
事见宋蒋瑎撰《慕容彦逢墓志铭》(《摛文堂集附录》)。
慕容彦逢诗二卷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摛文堂集》为底本,参校清光绪二十三年武进盛氏刊文澜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盛本)等。
另据《永乐大典》辑得集外诗一首,附于卷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