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分麋鹿姿,食薇山之阿。
不意设罗门,屡辱结驷过。
清谈脱麈尾,奈此落月何。
(一○七二~一一二三),字叔党,号斜川居士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
轼第三子。
哲宗元祐六年(一○九一),曾应礼部试,未第。
绍圣元年(一○九四),轼谪惠州,四年,复谪儋州,皆随行。
元符三年(一一○○),随父北归。
轼卒后,依叔父辙居颍昌。
营湖阴地数亩,名为小斜川。
徽宗政和二年(一一一二),监太原税。
五年,知郾城。
宣和五年,通判定州,卒。
有《斜川集》二十卷(此据《宋史》本传,他书著录均为十卷),已佚。
清乾隆时人吴长元得旧钞残本,并从他书纂辑,厘为六卷,其中诗三卷。
事见《永乐大典》卷二四○一引《宋故通直郎眉山苏叔党墓志铭》,《宋史》卷三三八有传。
苏过诗,以《知不斋丛书》本为底本,校以清乾隆武进赵氏刊本(简称赵本),清旧抄本等。
新辑集外诗,编为第四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