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兴未应赊。
(一○七三~一一三五),字公衮,晚号空青先生,南丰(今属江西)人。
布第四子。
初以荫为承务郎。
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一一○一),布为二后山园陵使,辟为从事。
崇宁二年(一一○三),入元祐党籍,编管永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八六之七)。
会赦,调监南京、河南税,改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。
历通判镇江府,知楚州、秀州,提举京畿常平,江南东路转运副使。
高宗建炎四年(一一三○),再任江南东路转运副使,移两浙路。
绍兴二年(一一三二),知抚州。
三年,除江南西路转运副使。
四年,改福建路提点刑狱。
五年,除知信州,未之官卒,年六十三。
有《空青遗文》十卷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八)、《南游纪旧》一卷(同上书卷一一),已佚。
事见《浮溪集》卷二八《右中大夫直宝文阁知衢州曾公墓志铭》。
今录诗十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