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生亲契保初终,梦幻凋零念德宫。
朝路时来陪圣相,家山老去逐逋翁。
珠玑落纸吟豪健,兰菊浮觞醉面红。
台曜转高无复见,除非书雁到江东。
(一○七八~一一三八),字宜叟,丹阳(今属江苏)人(《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》卷五下附志,《宋史》作建州浦城)。
徽宗崇宁二年(一一○三)进士(同上书)。
补怀州司法参军,历漳、台二州教授、杭州通判。
迁为殿中待御史。
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三二),除大理寺卿,寻权吏部侍郎,改刑部侍郎,迁枢密都承旨。
四年,加龙图阁学士使金,使还擢刑部尚书,迁户部尚书。
五年,知温州。
六年移平江府。
七年,知建康府。
七年,知建康府。
未几,提举亳州明道宫。
八年卒,年六十一。
谥忠恪。
有《忠恪公文集》二十卷(同上书),已佚。
《宋史》卷三七九有传。
今录诗六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