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庐今茂草,新构羡茅茨。
久慕泉石约,空令猿鹤悲。
一廛端可共,三径复谁期。
会结忘年友,归云茹紫芝。
(一○七八~一一四四),字致道,衢州开化(今属浙江)人。
哲宗绍圣四年(一○九七),以外祖荫补苏州吴江县主簿,监舒州太湖盐场,以上书论事罢。
徽宗政和元年(一一一),起知泗州临淮县,官满后寓吴。
因叶梦得荐为著作佐郎,未几出管勾岱岳观。
宣和二年(一一二○),赐上舍上第。
三年,除礼部员外郎,以病告归。
高宗建炎三年(一一二九),自太常少卿知秀州,金兵据临安,弃城退保华亭。
绍兴元年(一一三一),为秘书少监,上《麟台故事》五卷,擢中书舍人。
二年,因言事为言官论弃秀州事,罢职求举江州太平观。
秦桧当政,诏除集英殿修撰、徽猷阁待制,皆不赴。
十四年,卒,年六十七。
有《北山小集》四十卷。
事见宋程瑀《程公行状》(四部丛刊续本《北山小集》附录),《宋史》卷四四五有传。
程俱诗,以《四部丛刊》续编所收影宋抄本《北山小集》为底本,书中遇“构”、“慎”等字均空缺,注云“犯御名”,钱大昕谓当是“淳熙以前物”。
校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四库本)。
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