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毅年少时,学易一念酷。
研精覃思苦,见理不见欲。
一朝感苍苍,床下产神竹。
弘毅益自信,夜寐目不属。
族长闵其劳,令人付斤?。
惜哉凌云姿,一断不复续。
弘毅少安枕,旦气几为梏。
时匠司剪伐,寿命旋见蹙。
神明信可畏,感应亦何速。
至今旁舍笋,不生弘毅屋。
康成书带草,千载登史录。
吾书此段奇,后学宜三复。
弘毅勉岁寒,任道照猗绿。
(一○七八~一一五九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(《舆地纪胜》卷二四、一二五)越州上虞(今浙江虞东南)人。
徽宗崇宁五年(一一○六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
入为符宝郎,以言事贬监汀州酒税。
钦宗即位,擢右司谏,迁侍御史。
高宗建炎元年(一一二七),擢秘书少监。
三年,知宣州。
改知临安府。
绍兴元年(一一三一),除知婺州,甫至郡,擢吏部侍郎。
二年,授淮西招抚使,改江东安抚大使、知建康府兼寿春府,落职提举台州崇道观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五一、五二、五八)。
寻知湖州,历知平江府、台州、温州。
七年,为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(同上书卷一一七)。
八年,拜参知政事。
九年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(同上书卷一二四、一三三)。
十一年,贬藤州安置;十四年,移琼州;二十年,移昌化军;二十五年秦桧死,内迁郴州;二十八年,复左朝奉大夫,任便居住(同上书卷一五二、一六一、一七○、一八○)。
二十九年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(同上书卷一八二)。
孝宗即位,赐谥庄简。
有前后集三十卷(《宋史·艺文志》),已佚。
《两宋名贤小集》卷一五八存《椒亭小集》一卷,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有《庄简集》十八卷。
《宋史》卷三六三有传。
李光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庄简集》为底本,参校清乾隆翰林院抄本(简称院本,藏北京图书馆)、《椒亭小集》简称小集》等。
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八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