鹄沼开新鉴,纤尘莫遗遮。
翠光争水鸟,红影湛山花。
天外时分明,林端更蔚霞。
高飞留旧迹,八付谪仙家。
(?~一一四二),字顺之,江都(今江苏扬州)人。
高宗建炎二年(一一二八)进士。
三年,为江阴军签判。
绍兴元年(一一三一),擢太常博士,迁中书舍人,出知扬州。
官至敷文阁待制。
十二年,卒于秀州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四七)。
《两宋名贤小集》卷一八四存有《李敷文诗集》一卷。
事见《宋历科状元录》卷五,今录诗十三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