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人小室要观身,兀坐蒲团莫欠伸。
纵有诸天来应供,灵龟纳息自为真。
求(一○八六~一一三七),字必先,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
徽宗政和五年(一一一五)进士,补归安尉,累迁通判明州。
高宗召对,除监察御史。
历兵部员外郎、殿中侍御史,以议迁都事,出知台州。
召还,再除侍御史,迁御史中丞,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。
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,未几奉祠。
绍兴四年(一一三四),起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召除参知政事。
五年,兼权知枢密院事。
七年,随高宗至建康,迁知枢密院事,卒,年五十二。
谥忠敏。
著有《龟谿集》十二卷。
《宋史》卷三七二有传。
沈与求诗,以《四部丛刊续编》明刊《沈忠敏公龟谿集》为底本。
校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四库本)。
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